基層公共衛生治理能力“升級”
我市在全省率先啟動村(居)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
(蕪湖日報記者 陳旻 程中玉) 近日,《蕪湖市村(居)民委員會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的實施意見》印發,在省內率先啟動全市范圍村(居)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按要求,到2021年底前,全市所有村(居)委將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全城全域全覆蓋。
村(居)公共衛生委員會接受上級黨委政府和衛生健康、民政等部門工作指導,在村(居)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統一領導和管理下,組織城鄉居民、城鄉社區各類組織和駐區單位通過民主管理和協商治理的方式共同辦理公共衛生事務。職責主要包括組織宣傳黨和國家公共衛生政策法規、協調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協調開展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推進愛國衛生運動等。
村(居)公共衛生委員會由3-5人組成,充分發揮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醫務人員、基層黨員干部、網格員、社區志愿者和專業社會工作者等力量,共同完善城鄉基層公共衛生治理體系建設,筑牢全生命周期健康安全防護網。